针对此次疫情特点,国家医保局决定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
一是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二是**及时支付患者费用,特别是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打消患者就医顾虑。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
三是对集中收治的医院,医保部门将预付资金减少医院垫付压力,患者医疗费用不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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